| 索引號: | 113417230032537673 /202504-00046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 |
| 發文機關: | 廣德市政府(辦公室) | 主題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政辦規 營商環境 企業 |
| 成文日期: | 2025-04-08 | 發布日期: | 2025-04-08 |
| 發文字號: | 政辦規〔2025〕7號 | 有 效 性: | 有效 |
| 標 題: | 關于印發廣德市政府重點產業基金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廣德市財政局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 6816053 |
| 索引號: | 113417230032537673 /202504-00046 | ||
| 信息分類: | 規范性文件 | ||
| 發文機關: | 廣德市政府(辦公室) | ||
| 主題分類: | 國民經濟管理、國有資產監管 政辦規 營商環境 企業 | ||
| 成文日期: | 2025-04-08 | ||
| 發布日期: | 2025-04-08 | ||
| 發文字號: | 政辦規〔2025〕7號 | ||
| 有 效 性: | 有效 | ||
| 標 題: | 關于印發廣德市政府重點產業基金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 ||
| 政策咨詢機關: | 廣德市財政局 | ||
| 政策咨詢電話: | 0563- 6816053 | ||
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
政辦規〔2025〕7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廣德市政府重點產業基金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業經市政府第51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4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德市政府重點產業基金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廣德市政府重點產業基金(以下簡稱“市重點產業基金”)的引導和撬動作用,根據《政府出資產業投資基金暫行辦法》(發改財金規〔2016〕280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國辦發〔2024〕3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政府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5〕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意見。
第二條 市重點產業基金是由市政府通過預算安排,與社會資本共同出資設立,采用市場化方式運作的投資基金。其設立宗旨是發揮財政政策導向作用,貫徹市委、市政府重大戰略部署,實現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的有效結合,加快推動科技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
第三條 市重點產業基金首期規模10億元,政府出資部分應納入財政預算管理,根據財力情況逐年安排資金到位,防止資金閑置。
二、組織架構和職責分工
第四條 市重點產業基金的組織架構包括基金投資管理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廣德經濟開發區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經開集團”)、基金管理公司。
第五條 基金投資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投委會”)作為市政府投資基金的審定機構,設主任一名,副主任兩名。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主任,分管負責同志任副主任。成員包括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國資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市司法局、市金融服務中心、廣德經開區管委會、新杭鎮、邱村鎮、誓節鎮、市招商合作中心、市經開集團等單位負責同志。投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財政局,市財政局主要負責同志任辦公室主任。
第六條 投委會主要職責:審定整體規劃,確定基金的投資方向;審定管理制度;審定年度投資計劃及其調整方案、年度投資計劃執行情況;審定年度投資運作管理報告及績效評價情況;需要審議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七條 投委會辦公室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投委會的決定;
研究制定管理、評價等辦法;負責組織召開投委會相關會議;執行投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市財政局主要職責:統籌落實財政出資資金;制定設立及評價方案;負責監督管理、政策指導和統籌協調;組織年度績效評價。
第九條 市金融服務中心主要職責:貫徹落實投委會決策部署,做好政策指導和統籌協調;參與年度績效評價;統計、通報日常運營情況。
第十條 市經開集團主要職責:參與設立方案的研究制定;代行出資人職責;督促基金管理公司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定期向投委會辦公室報告基金投資運作情況及其他重大事項;參與績效評價等。
第十一條 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職責:負責對子基金、直接投資項目開展盡職調查,出具盡職調查報告,擬定投資方案和協議關鍵條款;負責落實項目入股談判、協議簽署、投后管理、退出等后續工作;負責對已投項目進行日常監管,定期向投委會辦公室報送項目運作情況及其他重大事項;負責選擇中國境內具有基金托管業務資質的金融機構進行托管,并定期提交托管報告;負責建立健全內部風險控制制度保障基金財產安全。
第三章 投資原則和要求
第十二條 市重點產業基金采用母子基金和直接投資相結合的運行模式,子基金原則上以直投項目方式進行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應控制基金層級,防止多層嵌套影響政策目標實現。
(一)對單個子基金的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20%,最高不超過30%。
(二)直接投資是指市重點產業基金采取注入資本金、直接參股、跟進投資、參與定向增發或優先股等不同的股權投資管理形式。直接投資總規模原則上不低于市重點產業基金認繳規模的50%,對單個項目投資金額不超過市重點產業基金認繳規模的20%,且不為第一大股東。市重點產業基金直接投資原則上不做領投方,不做最大出資人,單個項目投資原則上不超過3000萬元。
第十三條 市重點產業基金及子基金應圍繞新能源、信息電子、汽車零部件、智能裝備、新材料等市重點產業發展、創新驅動發展、人才引領發展等關鍵領域投資。不得從事以下業務:
(一)從事融資擔保以外的擔保、抵押、委托貸款等業務;
(二)投資二級市場股票(以并購重組為目的,或參與定向增發募投用于廣德市內投資項目除外)、期貨、房地產、證券投資基金、評級AAA以下的企業債、信托產品、非保本型理財產品、保險計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
(三)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贊助、捐贈(經批準的公益性捐贈除外);
(四)吸收或變相吸收存款,或向第三方提供貸款和資金拆借或名股實債等變相增加政府債務的行為;
(五)進行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對外投資;
(六)發行信托或集合理財產品募集資金;
(七)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業務。
第十四條 投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7年,存續期不超過10年,確需延長存續期的,須提請投委會決定。子基金存續期不得超過市重點產業基金存續期限。
第十五條 市重點產業基金及子基金應委托專業投資機構進行運作和管理,選聘的專業機構應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且已在相關監管部門或行業自律組織登記備案,實收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最近5年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二)有固定營業場所及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
(三)具備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和良好的管理業績,健全的投資管理和風險控制流程,規范的項目遴選機制,能夠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咨詢等增值服務;
(四)至少有3名具備5年以上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且有3個(含)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案例。
第十六條 市重點產業基金管理機構應向子基金派出代表,加強對子基金投向、運作、財務等情況的監督,強化盡職調查責任。
第四章 費用和收益分配
第十七條 基金管理費用以實繳出資為計提基數,按年支付。管理費率不高于1.5%/年,同一管理人母子基金管理費費率累計不超過2%/年;子基金管理費費率不高于2%/年,退出期按照已投未退的投資金額減半收取,延長期不收取管理費。
第十八條 對外投資應在章程或合伙協議中明確約定收益和虧損負擔方式,投資虧損應由出資人共同承擔,市重點產業基金以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第十九條 為激勵基金管理公司不斷提高運作管理水平,市重點產業基金到期清算時,在收回全部投資本金且滿足門檻收益率的基礎上產生的超額收益部分,經投委會同意后可向基金管理公司適當讓渡。
第二十條 基金管理公司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市重點產業基金遭受損失的,依法追究相關機構及個人的法律責任,并扣減相應的基金管理費及收益獎勵。
第五章 基金退出
第二十一條 市重點產業基金可采取股權(份額)轉讓、股票減持、股東(合伙人)回購及解散清算等方式退出。
第二十二條 投資項目在達到協議約定的投資年限或退出條件時,由基金管理公司按約定實施退出,通過經開集團向投委會辦公室報備;其他情形下需要退出的,由基金管理公司擬定退出方案,經投委會審議后實施。
第二十三條 應在章程、合伙協議、投資協議中載明具體退出期限、退出條件、退出方式,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重點產業基金可無需其他出資人同意選擇退出:
(一)子基金章程或協議簽署后超過6個月,未按規定程序和時間要求完成設立或增資手續的;
(二)市重點產業基金首次撥付子基金賬戶12個月以上,子基金未開展投資業務的;
(三)子基金成立運行18個月,子基金、子基金管理公司或屬于同一實際控制人的管理機構在管的其他基金尚未為廣德市引入項目或直接向廣德市域內企業投資的;
(四)子基金投資領域和方向不符合原定政策目標的;
(五)子基金管理人發生實質變化的;
(六)子基金未按照章程或協議約定投資的;
(七)其他不符合章程或協議約定情形的。
第六章 績效評價和風險防控
第二十四條 基金管理公司應按年度制定績效目標和投資計劃,并對績效目標實現程度、投資運營情況開展自我評估。投委會辦公室按年度組織對基金的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有關基金增資、計提管理費的重要依據,績效評價方案由投委會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條 市經開集團代為履行出資人的相關權利和義務,對基金運作與管理開展指導和監督,定期對基金投資運作情況、資金使用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進行監督檢查,并視工作需要委托專業機構開展專項審計,有效防范運作風險。
第二十六條 市重點產業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基金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投委會同意后撤銷或更換管理機構,必要時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一)不再具備本辦法規定的資質條件;
(二)違反合伙協議或者章程,導致投資基金利益受損的;
(三)虛報年度項目投資運行情況,騙取獎勵資金的;
(四)偽造基金財務狀況及經濟效益指標,影響投資基金參股決策的;
(五)采取弄虛作假手段騙取基金出資、惡意挪用基金出資;
(六)依法撤銷、解散、宣告破產;
(七)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八)開展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不得從事的業務;
第二十七條 績效評價遵循基金投資運作規律,容忍正常投資風險,優化全鏈條、全生命周期評價體系,不簡單以單個項目或單一年度盈虧作為評價依據。
第二十八條 對市重點產業基金管理堅持保護改革、鼓勵探索、寬容失誤、糾正偏差的容錯免責機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上述免責的規定:
(一)違反法律法規、黨紀黨規和國資監管制度的禁止性規定的;
(二)不符合產業基金的投資方向和要求,未按有關政府投資基金的精神和管理辦法,推動產業基金高質量發展;
(三)不符合規定決策程序,未經過充分論證和盡職調查,未嚴格遵循投資決策程序,存在違反相關制度和業務流程的情形;
(四)謀取個人私利,假公濟私為自己、他人或者其他組織謀取不正當利益;明知故犯或者與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正當利益。
第二十九條 基金管理公司應建立健全投資決策、風險防控、關聯交易等制度,規范投資行為。做好項目前期的盡職調查及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風險預警、監控和處置。每季度結束后60日內通過經開集團向投委會辦公室報送基金運行情況、資產負債情況、投資損益情況及其他可能影響投資者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每會計年度結束后5個月內報送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及基金運營情況報告。定期報告中應單獨說明直接投資項目情況,對項目發生的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
第三十條 基金管理公司應建立重大事項披露制度,基金運作和管理中如發生重大問題,基金管理公司通過經開集團于7個工作日內向投委會辦公室報告。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投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原《關于印發〈加快建立廣德市政府重點產業基金若干意見〉的通知》(政辦〔2021〕12號)同時廢止。本辦法實施前重點產業基金已投未退出項目按原投資協議約定執行,原投資協議約定不明確或無法按照原協議約定繼續實施的,按本管理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