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該方案是基于什么背景,有哪些依據?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建村〔2021]35號)及國家有關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問:目標任務和保障對象為哪些?
答: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對象是農村低收入群體,其中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等人員身份信息由民政部門認定;支出型困難家庭、農村易返貧致貧戶和其他脫貧戶等人員身份信息由農業農村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對于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但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問:執行標準是怎么樣的?
答:根據修繕加固戶均補助1.2萬元,房屋新建戶均補助3.5萬元。
問:注意事項及關鍵詞詮釋
答:確定補助對象時應優先照顧符合條件的軍人軍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家庭;農村危房改造要嚴格按照相關標準規范、技術導則設計施工,確保改造后農房滿足正常使用安全要求,具備基本使用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