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
一、在升平街道辦事處下,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作出的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決定;
二、依據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參與編制和實施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災害巡查及其他專項規劃,協助做好規劃聽證;
三、開展耕地保護特別是基本農田保護工作,具體實施基本農田劃區定界;協助編制土地開發、整理、復墾計劃,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四、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開展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資源調查、土地分等定級、土地登記、土地統計、地籍檔案管理、土地證書核發和動態監測管理;
五、負責農村居民住宅用地地類規劃審核以及街道轄區內公共設施、公益事業建設用地的審核上報及批準后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
六、協助主管部門開展農用地轉用、集體土地征收(征用)、具體建設項目供地等有關工作;
七、維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對行政區域礦業權人履行法定權利義務,對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與保護進行監督管理。受上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委托,可參與探礦權、采礦權設置的論證;
八、協助主管部門開展礦山生態環境的監督、保護工作以及地質災害監測、防治工作,組織對地質災害點的監測、預報工作,對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九、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土資源進行動態巡查,及時發現、制止和報告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配合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做好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調查核實、取證和處理;
十、協助主管部門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各項土地、礦產資源費稅的收繳管理;
十一、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土資源信訪接待工作,及時調處和化解矛盾。發現重大上訪苗頭,及時向黨工委、辦事處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報告;
十二、負責對本單位在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進行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統計、檢索和利用。
林業:
一、在升平街道辦事處下,宣傳、貫徹、執行《森林法》、《退耕還林條例》和其它林業方針、政策,了解與反映群眾在發展林業生產中的要求和問題;
二、協助升平街道辦事處定林業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和組織農村集體和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三、按照市林業主管部門的安排,配合林業調查設計單位開展林業資源調查工作,負責造林檢查驗收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掌握本轄區內的森林資源消長變化情況;
四、核定并落實農村集體和個人的年度采伐指標,經市林業主管部門授權發放林木采伐許可證。依照有關規定檢查、監督本轄區的林木采伐,木竹運輸和銷售;協助有關部門調處山林糾紛、查處毀林案件,維護森林資源的安全;
五、配合升平街道辦事處建立健全本轄區護林網絡,做好護林隊伍的管理工作;
六、配合升平街道辦事處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七、傳播林業科學技術,總結和推廣林業生產先進經驗,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工作。
辦公室負責人:宣以東
聯系方式:6029997
辦公地址:廣德市升平街道辦事處
辦公時間: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