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341723003254292H/202412-00103 | 主題導航 | 綜合政務 |
| 發布機構 | 邱村鎮 | 組配分類 | 政策文件 |
| 發布文號 | 無 | 發布日期 | 2024-12-12 14:31 |
| 內容概述 | 各村(社區)、鎮直相關單位:為更好地保護森林資源,切實做好邱村鎮森林資源管理各項工作,特別是加強對林地未批先占及改變林地用途的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毀林種茶、種植百合等)的監管,減少林草督察(衛片)。 | 關鍵詞 | 政策文件 |
| 信息來源 | 邱村鎮 | 瀏覽次數 | 806 |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2-12 14:31 |
各村(社區)、鎮直相關單位:
為更好地保護森林資源,切實做好邱村鎮森林資源管理各項工作,特別是加強對林地未批先占及改變林地用途的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毀林種茶、種植百合等)的監管,減少林草督察(衛片)。各村(社區)、鎮直相關單位務必認真落實履職盡責,并做好如下工作:
1.各村(社區)在耕地找回、補充耕地、土地復墾、農民建房時需要占用林地的,一要對照全國國土第三次調查(簡稱三調)圖層是否為林地;二要對照退耕還林圖層是否為退耕還林林地,經對比為林地的嚴禁未經批準改變林地用途。
2.林業內修建為林業生產服務的道路和護林棚必須申請占用林地手續,要核實其占用林地是否在天然林、生態紅線、退耕還林、長江防護林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未批先占林地,各村(社區)在發現有未批先占的情況時要及時制止并上報邱村鎮人民政府。各村(社區)同時做好占用林地審批的宣傳工作。
3.嚴禁未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部門、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在林地上從事開墾和采石、取土、建房、建窯等改變林地用途的非法占用林地行為,發現相關情況必須及時向上級及林政部門匯報并協助調查處置。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