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德市招工引工獎勵辦法的通知
政辦〔2024〕1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廣德市招工引工獎勵辦法》業經市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廣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德市招工引工獎勵辦法
一、返鄉人員就業獎勵
(一)獎勵對象。廣德市戶籍,在市經開區工業企業就業的返鄉人員(包括首次到工業企業就業的城鄉勞動者)。
(二)獎勵標準。工作時間滿6個月的,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返鄉就業獎勵。
二、外來人員就業獎勵
(一)獎勵對象。首次自行到市經開區工業企業就業的非廣德籍人員。
(二)獎勵標準。工作時間滿6個月,給予1000元/人獎勵;工作時間滿12個月,再給予1000元/人獎勵。
三、“以工引工”引薦獎勵
(一)獎勵對象。介紹非廣德籍人員首次到市經開區工業企業就業的引薦人和就業人員本人。
(二)獎勵標準。就業人員工作時間滿6個月,給予引薦人1500元/人獎勵,給予就業人員本人500元/人獎勵。
四、高校畢業生就業獎勵
(一)獎勵對象。首次到市經開區工業企業就業的普通高校(技師院校)學生。
(二)獎勵標準。工作時間滿6個月,給予1500元/人獎勵;工作時間滿12個月,再給予1500元/人獎勵。
五、購房獎勵
(一)對享受外來就業人員獎勵的,參照《關于印發〈關于推進“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促進人中向城區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建設〔2023〕75號)第二條,享受購房獎勵補貼。即:在廣德市城鎮規劃范圍內購買剛性(唯一)、改善型(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準入市場交易的安置房,由政府給予相應購房獎勵補貼: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及以下的,按總房價1%的比例補貼;90平方米以上的按總房價1.5%比例補貼(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網簽時間為準,安置房以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日期為準);購房獎勵補貼由交易房產契稅受益財政承擔。
(二)對享受以工引工引薦獎勵達15000元及以上的,參照《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廣辦發〔2024〕3號)第八條,享受A類企業人才安居工程政策。即:支持廣德市青年創新創業基金會項目化實施青年安居工程。A類企業員工在城鎮規劃范圍內購買首套新建商品房、準入市場交易的安置房,享受最高5年期免息20萬元/人的借款政策。
六、其他
(一)本辦法所指“市經開區”指廣德經濟開發區及其東區、北區、西區。
(二)除第五條購房獎勵資金渠道不變外,其他獎勵資金由市財政、受益鄉鎮或經開區按1:1共同承擔,并納入年度預算。
(三)本辦法涉及的獎勵資金申報及有關細則要求,由市人社局牽頭另行制定。
(四)本辦法由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廣德經開區管委會負責解釋,從2024年1月1日起開始執行。原《關于印發廣德市招工引工獎勵辦法(試行)的通知》(政辦〔2022〕5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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