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23003254583L/202411-00005 | 組配分類: | 項目庫建設 |
| 發布機構: | 盧村鄉 | 主題分類: | 其他 |
| 名稱: | 扶貧項目申報流程 | 文號: | 無 |
| 生成日期: | 2024-11-05 | 發布日期: | 2024-11-05 |
| 關鍵詞: | 項目庫建設 | 有效性: | 有效 |
扶貧項目申報流程如下:
(一)村申報。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在認真分析本村致貧原因、資源稟賦、資金保障和脫貧需求的基礎上,組織召開村兩委或村民代表大會,廣泛征求意見,確定申報項目,公示無異議后報鄉鎮審核。
(二)鄉審核。鄉鎮對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必要性、建設內容、資金概算、預期效益、貧困群眾參與情況、帶貧減貧機制以及是否符合本地區脫貧攻堅規劃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在鄉鎮公示后,報送縣級項目主管部門。
(三)縣審定。縣級行業主管部門要對鄉鎮報送項目的科學性、合規性、可行性進行審核論證,縣扶貧辦會同財政部門結合脫貧攻堅規劃和資金計劃,對行業主管部門審核通過的項目進行匯總,合理確定項目庫儲備規模。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負責本級脫貧攻堅項目庫的審定,經公示無異議后,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項目庫并予公告。
跨村、跨鄉鎮扶貧項目分別由鄉鎮、縣項目主管部門統一規劃,按上述流程確定,一并納入項目庫管理。
公示公告時間不少于10天,接受社會監督。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