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23003254567Y/202312-00126 | 組配分類: | 救災財政資金使用 |
| 發布機構: | 新杭鎮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 名稱: | 關于下達2023年冬春救助資金的通知 | 文號: | 無 |
| 生成日期: | 2023-12-29 | 發布日期: | 2023-12-29 |
| 關鍵詞: | 救災財政資金使用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太極洞管委會:
省財政廳、省應急廳《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預算(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的通知》(皖財資環〔2023〕1409號)下達我市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73萬元,省財政廳、省應急廳《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預算(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資金)的通知》(皖財資環〔2023〕1410號)下達我市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29萬元。根據文件要求,以上兩筆資金合并使用,專項用于受災群眾冬春生活救助。經請示市政府同意,根據前期各鄉鎮(街道)、太極洞管委會摸底確定的需救助對象情況和災害期間實際受災情況統籌分配資金(見附表),現下達給你們,并請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一、按照《廣德市2023-2024年度受災群眾冬春救助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的救助階段任務、時間節點、工作要求,結合轄區內實際救助需要,統籌制定救助標準,嚴格按照“村評、鄉審、縣定”的程序,督促村(社區)完成救助資金的分配并進行民主評議和公開公示,在1月9日前完成救助人員名單上報、造冊等工作。
二、此資金按照應急管理部人均不低于130元的冬春救助標準,專項用于我市2023年因遭受自然災害造成生活困難的受災群眾,要優先做好受災的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散居孤兒、留守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群體以及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等受災人員的救助。
三、此資金1月15日前通過“一卡通”的方式直接足額撥付到戶、發放到人,不得優親厚友,不得平均分配,嚴禁以慰問金形式發放,嚴禁將冬春救助資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經費支出或平衡預算,確保受災群眾安全溫暖過冬。
廣德市應急管理局 廣德市財政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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