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23003254647J/202308-00068 | 組配分類: | 監測幫扶對象識別 |
| 發布機構: | 桃州鎮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 |
| 名稱: | 監測對象識別條件和程序 | 文號: | 無 |
| 生成日期: | 2023-08-04 | 發布日期: | 2023-08-04 |
| 關鍵詞: | 監測幫扶對象識別 | 有效性: | 有效 |
識別條件:實際在農村生產生活的農村常住人口,以各地監測底線為重要參考,充分結合各行業部門預警相關工作信息進行綜合研判,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按程序識別納入監測幫扶。
識別程序:①風險信息收集。群眾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和干部走訪排查。②綜合分析研判。村委會組織召開會議綜合分析研判,確定本村重點核查對象。③實地調查。提出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④部門信息比對。各鄉鎮收集匯總行政村形成的“擬新識別三類對象、系統內自然增減人員”名單,報縣鞏固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鞏固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進行信息比對,并將比對情況反饋各鄉(鎮)。⑤評議初定。村委會召集有關村民小組黨員和戶主召開民主評議初定會,對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進行評議,并逐戶逐人提出消除風險幫扶措施建議;⑥鄉鎮審核。鄉(鎮)抽查核實,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各村上報的擬納入監測對象名單,逐戶明確幫扶措施,報縣(市)鄉村振興部門確定;⑦縣級確定。每月月底前,縣鞏固振興領導小組辦公室對鄉(鎮)上報的“擬新識別三類對象”名單及到戶幫扶措施進行聯審,審核結果報縣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將符合條件的確定為監測對象,明確幫扶主責部門和幫扶措施,并由村級進行公示,縣級進行公告。縣鄉村振興部門于次月10日前組織將三類對象信息、幫扶措施等數據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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