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11341723003254583L/202011-00024 | 組配分類: | 行政法規、規章 |
| 發布機構: | 盧村鄉 | 主題分類: | 民政、扶貧、救災 |
| 名稱: | 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 | 文號: | 無 |
| 生成日期: | 2020-11-16 | 發布日期: | 2020-11-16 |
| 關鍵詞: | 行政法規、規章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市、縣委,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
《貫徹實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負責同志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安徽省委辦公廳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7月22日
貫徹實施《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
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
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實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通知》(廳字〔2016〕4號)要求,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皖發〔2015〕26號)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政策措施,結合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現提出如下分工方案:
一、工作分工
1.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扎實做好建檔立卡,認真制定扶貧對象和需求清單、脫貧時限清單、扶貧措施清單、脫貧責任清單,明確脫貧攻堅時間表、路線圖。(省扶貧辦、省民政廳、省殘聯。列在首位的為牽頭單位,其他為主要參加單位,下同)
2.大力發展特色種養業扶貧。制定貧困地區特色種養業發展規劃,統籌使用涉農資金,重點支持貧困村、貧困戶因地制宜發展特色種養業和傳統手工業。實施貧困村“一村一品”產業推進行動,建設一批貧困人口參與度高的特色農業基地。到2018年,每個貧困村至少發展1項特色種養業,使每個有勞動能力的貧困家庭至少能從事1項特色種養業,貧困縣建成特色支柱產業體系。大力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支持貧困地區建設農產品生產基地和發展農產品加工業,加快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讓貧困戶更多分享農業全產業鏈和價值鏈增值收益。加強貧困地區農民合作社和龍頭企業培育,強化其與貧困戶的利益聯結機制。(省農委、省林業廳共同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扶貧辦)
3.大力發展光伏扶貧。鼓勵和支持無勞動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貧困戶,以及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建設戶用光伏電站和村級光伏電站,增加貧困戶和貧困村收入。積極探索創新光伏電站建設、補助資金使用和運行維護模式,提高光伏扶貧實效。(省扶貧辦、省能源局共同牽頭,省電力公司、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
4.大力發展鄉村旅游扶貧。抓緊編制鄉村旅游扶貧發展規劃,制定相關扶持政策。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積極開發原生態體驗、觀光采摘、農家樂、垂釣休閑、養生度假等鄉村旅游特色產品,推進多業態旅游融合。加強鄉村旅游經營人才培訓,切實提高服務水平。(省旅游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環保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氣象局)
5.大力發展商貿流通扶貧。加快貧困地區現代物流體系建設,商業服務網點、農資和商品配送中心、農畜產品交易市場和農產品冷鏈等項目建設向貧困縣傾斜,支持郵政、供銷合作等系統在貧困鄉村建立服務網點,大力發展貧困村農超對接、直供直銷、連鎖經營等新型流通業態。將“互聯網+”與扶貧開發相對接,優先在貧困縣實施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工程創建活動,大力開展電商扶貧。加強貧困地區農村電商人才培訓,對貧困家庭開設網店給予網絡資費補助、小額信貸等支持。完善貧困地區縣級電商服務中心、鄉鎮服務站和村級服務點功能及配套設施。支持電商企業拓展農村業務,加強貧困地區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建設,做到貧困村網上銷售農產品和購買生產生活資料服務全覆蓋。(省商務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農委、省供銷社、省郵政管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省林業廳、省扶貧辦)
6.積極探索資產收益扶貧。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其他涉農資金投入設施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游等項目形成的資產,具備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村和貧困戶,尤其是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戶。資產可由村集體、合作社或其他經營主體統一經營。要強化監督管理,明確資產運營方對財政資金形成資產的保值增值責任,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機制,確保資產收益有效回饋持股貧困戶。支持農民合作社和其他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托管、牲畜托養和吸收農民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帶動貧困戶增收。貧困地區水電、礦產等資源開發,賦予土地被占用的村集體股權,讓貧困人口分享資源開發收益。(省財政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水利廳、省能源局、省旅游局、省扶貧辦)
7.實施就業脫貧工程。統籌使用各類培訓資源,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提高補貼標準,創新補貼方式,確保貧困戶勞動力通過技能培訓至少掌握1項致富技能。引導和支持用人單位在貧困地區建立勞務培訓基地,搞好定向培訓、訂單培訓和創業培訓,積極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積極開展勞務信息服務,搭建貧困勞動力和用人單位對接平臺,建立完善輸出與輸入地勞務對接機制,鼓勵地方對跨省務工的農村貧困人口給予交通補助,支持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優先吸納貧困人口就地就業。大力實施“雨露計劃”,對貧困家庭子女在中、高等職業院校就讀的實施資金補助。對貧困家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支持。鼓勵貧困鄉村能人帶領貧困戶勞動力外出務工,支持外出務工人員回鄉創業,帶領貧困群眾就業增收,真正實現“就業一人,脫貧一戶”。對在城鎮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農村貧困人口,輸入地政府要承擔相應的幫扶責任,并優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有序實現市民化。(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委、省扶貧辦、省林業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工商聯、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8.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抓緊編制易地扶貧搬遷專項規劃、實施方案和年度計劃,結合新型城鎮化、工業園區建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和美好鄉村建設,合理安排搬遷地點、搬遷資金、搬遷進度。確定投融資主體,創新投融資模式,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加強風險防控和項目資金管理。制定政策,解決搬遷貧困戶宅基地、口糧田。用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土地整治、地質災害防治、林業生態等政策,支持易地扶貧搬遷。提高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標準,為符合條件的搬遷戶提供建房、生產、創業貼息貸款支持。統一規劃易地搬遷集中安置區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大資金投入,優先安排實施。完善搬遷后續扶持政策,確保搬遷對象有業可就、穩定脫貧,支持搬遷安置點發展物業經濟,增加搬遷戶財產性收入,做到搬得出、穩得住、能致富。(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政府金融辦、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水利廳、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環保廳、省文化廳、省衛生計生委、省美麗鄉村辦、安徽銀監局、農發行安徽省分行、國開行安徽省分行、省投資集團、省電力公司)
9.實施生態保護脫貧工程。加大對貧困地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的投入和生態保護修復力度,開展貧困地區生態綜合補償試點,健全公益林補償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加快生態脆弱地區治理步伐,優先支持貧困地區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天然林保護、防護林建設、濕地保護與恢復、坡耕地綜合整治和水生態治理等重大生態工程,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度和受益水平。創新生態資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態補償和生態保護工程資金,使當地有勞動能力的部分貧困人口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加強防災減災避災,加大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力度,重點抓好災害監測預警、工程治理等綜合防治措施。加大貧困地區傳統村落保護力度。加強貧困地區農村氣象為農服務體系和災害防御體系建設。農村環境治理投入向貧困地區傾斜,以整村推進為平臺,開展以臟亂差治理、人畜分離、垃圾污水處理、改廁和村莊綠化美化為重點的環境整治,加快改善貧困地區農村人居環境。(省環保廳、省林業廳分別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氣象局、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辦、省農委、省地震局、省文化廳、省文物局、省美麗鄉村辦)
10.加強教育扶貧。按照定點定向原則,努力構建到貧困村、貧困戶、貧困人口的教育精準脫貧體系,落實多元扶持與資助政策,幫助農村貧困家庭幼兒接受學前教育,改善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穩步推進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率先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雜費。建立完善省級統籌鄉村教師補充機制,推動城鄉老師合理流動和對口支援。全面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努力辦好貧困地區特殊教育和遠程教育。加大對貧困家庭大學生的救助力度。實施教育扶貧結對幫扶行動計劃。到2018年,在有實際需求的貧困村依托小學新建、改擴建幼兒園,使貧困地區農村學前3年入園率達到75%以上;全面完成貧困地區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任務,使貧困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全部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加強有專業特色并適應市場需求的中等職業學校建設,落實好提高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等。(省教育廳、省扶貧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11.加強人才科技文化扶貧。建立政策激勵機制,鼓勵各類人才扎根貧困地區基層建功立業,對表現優秀的人員在職稱評聘等方面給予傾斜。加大農村貧困地區科技扶貧支持力度,強化貧困地區基層科技服務,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支持科技特派員開展“包村聯戶”扶貧服務。積極推進貧困村創業致富帶頭人培訓工程。開展農業實用技術普及培訓,提高貧困戶勞動力致富技能。加快推進貧困地區農業標準化生產,支持貧困地區創建國家和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縣,積極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支持貧困地區農產品品牌推介營銷。建立完善貧困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文化產業、文化事業專項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實施一批文化扶貧項目,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省科技廳、省文化廳共同牽頭,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商務廳、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商局、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廣電局、省財政廳)
12.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對無法通過產業扶持和就業幫助實現脫貧的家庭實現政策性保障兜底。抓緊建立農村低保與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數據互通互聯、資源共享的信息平臺,進一步加強農村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查工作,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納入低保范圍,做到動態管理、應保盡保。加大臨時救助制度在貧困地區落實力度。提高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水平,改善供養條件。出臺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政策有效銜接的實施辦法,力爭到2017年全面實現扶貧線和低保線“兩線合一”。(省民政廳、省扶貧辦、省財政廳)
13.健全留守兒童、婦女、老人和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對農村“三留守人員”和殘疾人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詳實完備、動態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兒童福利院、救助保護機構、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殘疾人康復托養機構、社區兒童之家等服務設施和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建立家庭、學校、基層組織、政府和社會力量相銜接的留守兒童關愛服務網絡。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監護。健全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殘等困境兒童的福利保障體系。健全發現報告、應急處置、幫扶干預機制,幫助特殊貧困家庭解決實際困難。加大貧困殘疾人康復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訓、托養服務實施力度。針對殘疾人的特殊困難,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對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等重點救助對象,提高救助水平,確保基本生活。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特殊群體關愛服務工作。(省民政廳、省婦聯、省殘聯分別牽頭,省教育廳、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關工委、省綜治辦、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扶貧辦)
14.加快推進貧困戶危房改造。農村危房改造政策向貧困村、貧困戶傾斜,整合使用危房改造、抗震改造、災損農房恢復重建、貧困殘疾人危房改造等資金,重點支持貧困戶危房改造,探索采用貸款貼息、建設集體公租房等多種方式,切實保障貧困戶基本住房安全。到2017年底,完成全省3000個貧困村所有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且自愿實施改造的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省存量農村貧困戶危房改造任務,確保貧困群眾住有所居、住得安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地震局、省民政廳、省殘聯、省財政廳、省扶貧辦)
15.實施健康脫貧工程。健全貧困地區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加強貧困地區縣級醫院、縣級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建設,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努力防止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大力實施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政策,對貧困人口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制度對貧困人口實行政策傾斜,門診統籌率先覆蓋所有貧困地區,降低貧困人口大病費用實際支出,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支付后自負費用仍有困難的,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將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圍,使貧困人口大病醫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農村貧困殘疾人康復服務和醫療救助力度,擴大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的殘疾人醫療康復項目。建立貧困人口健康卡。對貧困人口大病實行分類救治,實行縣域內先診療后付費的結算機制。深入開展醫療衛生對口幫扶工作,大力實施城市三級醫院對口支援貧困縣醫院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對口支援貧困地區鄉鎮衛生院項目。加強貧困地區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引進和培養,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醫學類本專科學生項目招生計劃數向貧困縣傾斜,支持貧困地區實施全科醫生和專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貧困地區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面實施貧困地區兒童營養改善、新生兒疾病免費篩查、婦女“兩癌”免費篩查、孕前優生健康免費檢查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加強貧困地區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到2018年,實現貧困地區縣、鄉、村三級衛生計生服務網絡基本健全,技術水平和服務能力顯著提升。(省衛生計生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殘聯、省婦聯、省教育廳、安徽保監局、省扶貧辦)
16.實施貧困地區農村道路暢通工程。推動貧困地區重大交通項目建設,構建貧困地區“外通內聯”的交通運輸通道。加大對貧困地區縣鄉公路建設支持力度,提高貧困地區農村道路建設補助標準,加快實施貧困地區鄉鎮、建制村農村公路和撤并建制村、一定規模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設工程,加強農村公路安全防護,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農村道路暢通工程,解決群眾行路難、運輸難問題。(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扶貧辦)
17.實施水利建設扶貧工程。積極推動貧困地區重大水利工程、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等項目納入國家和省級水利規劃,符合條件的優先列入年度投資計劃,加大投資傾斜力度。加大骨干防洪控制性工程、抗旱應急備用水源工程、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力度。“八小水利”工程建設投入要向貧困村傾斜。對貧困地區農村公益性基礎設施管理養護給予支持。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強化水源保護,發展適度規模集中供水,大力提高貧困地區集中供水率、自來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水質合格率。到2018年,實現貧困村自來水“村村通”。(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環保廳、省扶貧辦)
18.實施貧困地區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工程。加快貧困地區的電力基礎設施改造升級,全面提升農網供電能力和質量。到2018年底,基本解決貧困地區農村電網“卡脖子”“低電壓”等突出問題,滿足貧困地區農村生產生活用電需求。到2020年底,供電自動化、信息化和普遍服務水平顯著提高。(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電力公司)
19.加快貧困地區農村信息化建設。完善農村及偏遠地區電信普遍服務補償機制,強化政策和資金支持,加強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寬帶網絡覆蓋貧困村。開展互聯網為農便民服務,提升貧困地區農村互聯網服務水平,擴大信息進村入戶覆蓋面。到2020年,實現貧困村寬帶網絡全覆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通信管理局)
20.大力支持革命老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脫貧攻堅。加快推進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實施,擴大革命老區財政轉移支付規模。加大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基礎設施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支持力度,切實改善生產生活條件。(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民委、省扶貧辦)
21.實施金融扶貧工程。鼓勵和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加大對脫貧攻堅的金融支持,國家開發銀行安徽省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安徽省分行要按照微利或保本的原則發放長期貸款,專項用于易地扶貧搬遷;中國農業銀行安徽省分行、郵政儲蓄銀行安徽省分行、農村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延伸服務網絡,創新金融產品,增加貧困地區信貸投放。優先支持在貧困地區設立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貧困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可貸資金主要用于當地信貸投放。全面落實扶貧再貸款利率優惠政策,重點扶持貧困地區發展特色產業和貧困人口就業創業。對有穩定還款來源的扶貧項目,允許采用過橋貸款方式,撬動信貸資金投入。大力支持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等金融機構為評級授信貧困戶提供5萬元以內、3年以下免抵押、免擔保扶貧小額貸款,財政按基礎利率貼息。加大創業擔保貸款、助學貸款、婦女小額貸款、康復扶貧貸款實施力度。支持貧困地區培育發展農民資金互助組織,開展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試點。支持貧困地區設立扶貧貸款風險補償基金。支持貧困地區設立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機構,重點開展扶貧擔保業務。積極發展扶貧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對貧困戶保證保險保費予以補助。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支持貧困地區特色農產品保險發展。加強貧困地區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優化金融生態環境。支持貧困地區開展特色農產品價格保險,有條件的地方可給予一定保費補貼。有效拓展貧困地區抵押物擔保范圍。加快省級扶貧開發投融資平臺建設,切實解決扶貧開發融資需求。(省政府金融辦、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財政廳、安徽銀監局、安徽保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婦聯、省衛生計生委、省工商局、省物價局、省農委、省林業廳、國開行安徽省分行、農發行安徽省分行、農行安徽省分行、郵儲銀行安徽省分行、省信用聯社、省投資集團)
22.實施社會扶貧工程。進一步完善領導聯系和單位幫扶貧困地區制度,健全“單位包村、干部包戶”和駐村扶貧工作隊定點幫扶制度,做到不脫貧不脫鉤。深化南北結對合作,擴大合作領域,深化合作內容。充分發揮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在人才智力扶貧上的優勢和作用,鼓勵民營企業積極參與“萬企幫萬村”精準扶貧行動。完善扶貧龍頭企業認定制度,增強企業輻射帶動貧困戶增收的能力。吸納農村貧困人口就業的企業,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職業培訓補貼等就業支持政策。落實企業和個人公益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各類社會組織開展到村到戶到人精準扶貧。實施扶貧志愿者扶貧行動計劃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服務貧困地區計劃。構建社會扶貧信息服務網絡,探索發展公益眾籌扶貧。發揮好“10·17”全國扶貧日社會動員作用,暢通互幫互助渠道,鼓勵社會各界到貧困地區捐資捐助、參與扶貧開發,釋放社會公眾扶貧濟困的巨大潛力,形成全社會關注扶貧、參與扶貧、支持扶貧的濃厚氛圍。(省扶貧辦、省委組織部、省委統戰部、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工商聯、省農委、省林業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財政廳、省直機關工委)
23.強化領導責任。要層層簽訂脫貧攻堅責任書,落實工作責任制,有扶貧開發任務的市、縣(市、區)黨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專題報告扶貧脫貧進展情況。省直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按照職責落實扶貧開發責任,主要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實現部門專項規劃與脫貧攻堅規劃有效銜接,充分運用行業資源做好扶貧開發工作。軍隊和武警部隊要發揮優勢,積極參與地方扶貧開發。要發揮好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脫貧攻堅的作用。改進縣級干部任用選拔機制,統籌省內優秀干部,選好配強扶貧開發任務重的縣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把扶貧開發工作實績作為選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脫貧攻堅期內,貧困縣縣級領導班子要保持穩定,對表現優秀、符合條件的可以就地提級。加大選派優秀年輕干部特別是后備干部到貧困地區工作的力度,有計劃地選派廳局級后備干部到貧困縣掛職任職。(省扶貧辦、省委組織部等省直部門單位和省軍區政治部、省武警總隊)
24.強化任務落實。圍繞“人脫貧、村出列、縣摘帽”的目標,保持建檔立卡的準確性和嚴肅性,細化任務分解,具體到村到戶到人,強化舉措、確定時限、公開透明、掛圖作戰。把脫貧任務明晰到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并保持穩定性,做到不脫貧不脫鉤。完善推進方法,堅持既抓結果、又抓過程,比照重點項目調度的辦法,實行月點評、季通報、年考核。充分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加強扶貧開發信息平臺建設,實現扶貧開發信息資源共享,接受社會監督,做到時時清、事事清、人人清,不打糊涂仗。(省扶貧辦、省委組織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衛生計生委、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政府金融辦、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殘聯、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安徽調查總隊)
25.強化資金投入。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在脫貧攻堅中的投入主體和主導作用,積極開辟扶貧開發新的資金渠道,確保政府扶貧投入力度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穩定增長機制,實現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較大幅度增長。加大省級財政對貧困地區一般性轉移支付力度。發揮財政政策統籌、資金聚合作用,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以及各部門安排的各項惠民政策、項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貧困地區、貧困村、貧困人口傾斜。建立健全脫貧攻堅多規劃銜接、多部門協調的長效機制,整合目標相近、方向類同的各類涉農資金用于扶貧開發,聚焦脫貧攻堅。嚴格落實國家在貧困地區安排的公益性建設項目取消縣級配套資金的政策。在扶貧開發中推廣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模式。強化扶貧開發項目資金監管,加強財政監督檢查和審計、監察以及稽查等工作,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從嚴懲處扶貧資金使用過程中出現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省扶貧辦、省政府金融辦等省直有關部門)
26.強化改革支撐。支持改革,鼓勵創新,在連片特困地區和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允許將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在省域范圍內使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優先保障扶貧開發用地需求,專項安排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省級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項目、分配下達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計劃和補助資金時,要向貧困地區傾斜。財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設項目,涉及貧困村的,允許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直接委托村級組織自建自管。科學合理有序開發貧困地區水電、煤炭等資源,調整完善資源開發收益分配政策。探索水電利益共享機制,將從發電中提取的資金優先用于水庫移民和庫區后續發展。加強扶貧開發法治建設,健全貧困地區公共法律服務制度,在規劃編制、項目安排、資金使用、監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規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省發展改革委、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投資集團、農發行安徽省分行、國開行安徽省分行、省國土資源廳、省農委、省水利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法制辦)
27.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加強有扶貧開發任務的鄉鎮領導班子建設,有針對性地選配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熟悉三農工作的干部擔任鄉鎮主要負責同志。抓好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村級組織建設,選好配強村級領導班子,鼓勵和選派思想好、作風好、能力強、真心為群眾服務的優秀年輕干部、退伍軍人、高校畢業生到貧困村工作。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完善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將村干部報酬、村辦公經費和其他必要支出作為保障重點。根據貧困村實際需求,精準選配第一書記,精準選派駐村扶貧工作隊,切實提高縣級以上機關派出干部比例。加大駐村干部考核力度,實行貧困村不出列、工作隊不撤出,貧困戶不脫貧、幫扶責任人不脫鉤。對基層一線干出成績的、群眾歡迎的駐村干部,要重點培養使用。創新農村社會治理體系,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快推進貧困村村務監督委員會建設,繼續落實好“四議兩公開”、村務聯席會等制度,健全黨組織領導的村民自治機制。(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教育廳)
28. 強化考核監督。制定脫貧攻堅考核辦法,落實對限制開發區域和生態脆弱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取消地區生產總值考核的規定,對貧困地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實行嚴格考核。充分發揮考核的導向作用,將考核結果與干部使用掛鉤。對扶貧實績突出的優先提拔使用。對未能完成年度扶貧開發目標任務的實行“一票否決”,對其黨政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其黨政主要負責同志不予評先評優,3年內不得提拔、重用或調離。加強對行業扶貧和定點幫扶工作的考核,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加強扶貧開發統計與貧困監測,提高監測能力和數據質量。建立扶貧對象退出管理機制,制定貧困戶脫貧、貧困村出列和貧困縣摘帽標準、程序、核查辦法。貧困縣摘帽,由縣級提出申請,市級初審,省級審定,報國家備案。對摘帽的貧困縣,在攻堅期間原有扶貧政策保持不變;對已經脫貧的農戶,在一定時期內讓其繼續享受相關政策,避免出現邊脫貧、邊返貧現象,切實做到應進則進、應扶則扶。加強對貧困地區黨委、政府脫貧攻堅工作的督促檢查,加強對扶貧工作績效的社會監督,開展貧困地區群眾滿意度調查,建立對扶貧政策落實情況和扶貧成效的第三方評估機制。對扶貧開發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弄虛作假搞“數字脫貧”的,嚴肅追究責任。(省扶貧辦、省委組織部、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統計局、國家統計局安徽調查總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審計廳、省監察廳)
29. 強化輿論導向。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時期扶貧開發的重要戰略思想,準確解讀黨和政府扶貧開發的決策部署和政策舉措,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強脫貧攻堅的合力,堅定脫貧攻堅的必勝信心。加強貧困地區鄉風文明建設,深化貧困地區文明村鎮和文明家庭創建,支持貧困地區挖掘保護和開發利用紅色、民族、民間文化資源。生動報道各地各部門脫貧成效、實踐經驗和先進典型,加強扶貧開發的交流合作,著力營造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輿論氛圍。(省委宣傳部、省扶貧辦、省文化廳)
30. 強化扶貧開發隊伍建設。穩定和強化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扶貧開發任務重的市、縣、鄉三級領導小組組長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強化各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督促落實、檢查考核的職能。建立與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相適應的省、市、縣、鄉四級扶貧機構和隊伍,充實加強各級扶貧開發工作力量,省和有扶貧開發任務的市、縣(市、區)扶貧部門獨立設置,有扶貧開發任務的鄉鎮設扶貧工作站,扶貧開發任務重的村設扶貧專干,保障扶貧機構和人員工作經費,確保扶貧工作有效開展。加強貧困地區縣級領導干部和扶貧干部思想作風建設,加大干部培訓力度,把貧困地區干部和扶貧系統干部培訓納入各級黨政干部培訓計劃,各級黨校、行政學院要把脫貧攻堅政策措施作為培訓內容,努力提升扶貧干部隊伍能力水平。(省委組織部、省編辦、省扶貧辦、省財政廳、省委黨校、安徽行政學院)
二、工作要求
(一)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抓好脫貧攻堅各項任務的落實。牽頭單位對分工任務負總責,及時推進和匯總工作進展情況,主要參加單位根據各自職能分工,積極配合,主動作為,凝聚脫貧攻堅力量。
(二)分工任務中,屬于制度建設的,要抓緊研究,提出方案;屬于項目、行動、工程和政策實施的,要盡快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和進度安排;屬于原則要求的,要認真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推進有關工作的具體意見和措施。部門支持政策要體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進一步聚焦貧困村、貧困人口,具體落實方案或實施意見要在2016年9月底前全部編制完成并出臺。
(三)省扶貧辦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加強工作協調,及時跟蹤各項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在此基礎上,適時提請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對部門貫徹落實工作開展督促檢查。各牽頭單位要在每年11月底前將牽頭負責工作的年度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報送省扶貧辦,由省扶貧辦匯總報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并報省委、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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